来自萍乡某社区歌舞团成员刘先生向我们讲述:6月12日,在玉湖公园发生的这样一起矛盾。一场由萍乡玉湖周边几个社区的居民自编自演的盛会,在萍乡的玉湖举行,当天活动内容是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庆祝党100周年”而举行的。当天参与的社区群众有六七十人左右。然而活动未开始就受到了玉湖管理处保安和工作人员的阻止,并撤下了红色横幅,原由是玉湖单位未提前收到此次活动的通知和报备。
关于报告刘先生说明了情况:那么刘先生所说的情况,玉湖工作人员现场回复又是怎样呢?
在刘先生提供现场视频里,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 第一,可以挂横幅,但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挂。 第二,百年庆是一个好的东西,但是在公众场合挂东西需要向我们请示,向物业管理局也可以,我们也好有交代。
第三,可以拍照但要有证据有文件给到我们。 庆祝建党100周年,是个好事,或许事情可以以更好的方式去解决,毕竟是群众对党的感恩精神。但是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申请此事后再去做。玉湖单位收到后也应重视的态度,尽快答复,对大家都好。如果报告迟迟没有下来,能否让保安维护好现场继续活动,这里是否可以特事特批呢?对此事小编希望以后的活动还是要按规章制度,也希望这样的活动能越办越好。
在这里可能各有各的看法,所以对此事你怎么看?
来源 |掌上萍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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