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将我市列入普通门诊费用跨省双向互通直接结算试点范围。 按照“有序推进,精准实施”的原则,我市将先期开通普通门诊个人账户跨省直接结算,在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逐步开放门诊慢性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在2022年底前实现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目前,我市对已办理了异地安置(含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员同步开通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群众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全国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即可享受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来源:萍乡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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