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三晚得手近百只电瓶,萍乡一惯犯男子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刑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8502|回复: 0

三晚得手近百只电瓶,萍乡一惯犯男子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刑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21-6-30 21: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出狱半年的男子杨某重操旧业,连续三个晚上盗窃近100只电瓶。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被盗电瓶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14日、15日凌晨,被告人杨某在湘东区峡山口街昌盛村桂花园内、萍钢广场附近盗窃40只电动摩托车电瓶,并将盗来的电瓶销售到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附近一个50岁左右的男子,获利2000余元。16日凌晨被告人杨某再次来到萍钢广场附近盗窃电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52只电瓶被当场扣押。经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被盗电瓶价值人民币总计9890元,当场被扣押的电瓶价值人民币406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被告人具有累犯、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部分退赃、多次盗窃的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