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导致失业,无力偿还住房按揭,法官倾力调解,购房人住房权得以保障。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2年6月,被告肖某向某银行申请贷款81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同年7月,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因肖某连续多起未还贷款,某银行将为肖某和某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肖某偿还所剩贷款,某房地产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在拿到某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核对了肖某按揭以来的还款记录,发现肖某初期一直都在按期还款,逾期时间是疫情发生之后;承办法官主动召集肖某、某银行及某房地产公司,从法理、情理多角度说法明理,最终某银行同意给予肖某一个月时间偿还所欠贷款,并按双方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某房地产公司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调解意见。拿到调解书的那一刻,肖某表示非常感激:“如果卖了我这套房子,我们全家都没地方住,谢谢法官,我一定会按调解意见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