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萍乡某房地产公司一员工以内部价购得房屋再转让引发纠纷 ...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9930|回复: 0

萍乡某房地产公司一员工以内部价购得房屋再转让引发纠纷,被告上法院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21-7-9 18: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李某与被告赖某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支付1.5万元违约金给原告,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系某房地产公司员工,其以员工内部优惠价款购得一房屋欲转卖。2021年3月原告通过房产中介了解到该房屋,并在居间人的介绍下通过微信与被告达成意向购买该房屋。在原告向被告支付定金后,被告表示拒绝出售该房屋给原告并退回定金,原告经多次沟通无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并联系双方希望能进行调解,一开始被告态度坚定,坚决不肯调解,后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告,释法明理,最终被告答应与原告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原告同意降低诉请的违约金的金额,在法官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同意由被告向原告支付1.5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在达成调解协议时被告当场支付了该笔款项。至此,该案圆满调解。






来源 |安源区人民法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