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借款儿子担保 逾期不还共同担责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远程调解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经法官耐心释法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杨某自4月份起每月30日前偿还原告王某3000元,直至借款本金全部还清,杨某儿子需共同履行还款义务。 2020年11月,原告受让案外人彭某对被告杨某债权20万元及附属权利,然被告杨某未按照约定还款,该笔借款由其子提供连带保证,故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法官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了联系,被告杨某以及儿子提出想要调解,在双方同意后法官与双方约定调解时间。因杨某儿子在深圳工作且只有午休时间有空,故法官决定远程调解并将时间定于13:00。 调解过程中,由于杨某信号不佳,视频时断时续,法官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问题,在看到被告杨某以及儿子对借款事实无争议后,原告对此表示愿意退一步放弃利息,得知被告暂无一次性偿还本金,最终同意分期偿还,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调解笔录通过设备传输到当事人的手机上,双方阅读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签名完毕,至此该案调解终结。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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