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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
江南都市报讯 彭利兵、全媒体记者陈建新报道: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经查,王某一直喜欢用弹弓去打鸟,但打不到,于是产生改装射钉枪的想法。前年上半年,王某先后在实体店和网店购买了射钉枪、射钉弹(底火)、钢珠等,后在自己经营的电动车修理店内进行枪支改装,还对射钉弹加装钢珠,并成功试射。之后,王某在没有持枪证件的情况下,携带改装的枪支、弹药射击鸟类,并将枪支、弹药存放在家中。
另查明,去年11月23日,萍乡公安机关在王某家中查获钢珠弹1盒、射钉弹(底火)1盒、类枪身器械1把、弹簧2个、其他零部件3个。经鉴定,查获的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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