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一直是 公安机关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 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月8日凌晨3点左右, 萍乡市交警支队 安源大队民警接到报警, 称在高坑镇浒泉村路段 发生了机动车连撞路人的交通事故。 市交警支队安源大队高坑中队中队长 敖小璞 我们接警后到现场,发现是两个年轻的男孩骑摩托车,从萍乡回高坑的路上与一位女性行人相撞以后,再与前方推行两轮车的一位行人相撞。 事故造成两位行人受伤倒地, 随后民警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并对摩托车驾驶员刘某进行酒精检测。 市交警支队安源大队高坑中队中队长 敖小璞 我们开始是对驾驶员进行了快速酒精的筛查,发现他有涉嫌酒驾的嫌疑,我们将驾驶员带到就近的医院进行抽血采样,并将血样送达了检测中心检测,检测结果是33.06,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 刘某当天晚上 和朋友吃夜宵时喝了点酒, 然后骑车从萍乡回芦溪, 途经高坑镇浒泉村时, 发生了交通事故。 市交警支队安源大队高坑中队中队长 敖小璞 驾驶员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我们交警部门会对他处以人民币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扣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遵守交通法规, 既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希望各位驾驶员都能做到安全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