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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司机酒后驾车连撞行人,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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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4 07: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酒后驾驶一直是
公安机关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
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月8日凌晨3点左右,
萍乡市交警支队
安源大队民警接到报警,
称在高坑镇浒泉村路段
发生了机动车连撞路人的交通事故。
01.png
市交警支队安源大队高坑中队中队长 敖小璞
我们接警后到现场,发现是两个年轻的男孩骑摩托车,从萍乡回高坑的路上与一位女性行人相撞以后,再与前方推行两轮车的一位行人相撞。
事故造成两位行人受伤倒地,
随后民警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并对摩托车驾驶员刘某进行酒精检测。
02.png
市交警支队安源大队高坑中队中队长 敖小璞
我们开始是对驾驶员进行了快速酒精的筛查,发现他有涉嫌酒驾的嫌疑,我们将驾驶员带到就近的医院进行抽血采样,并将血样送达了检测中心检测,检测结果是33.06,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
刘某当天晚上
和朋友吃夜宵时喝了点酒,
然后骑车从萍乡回芦溪,
途经高坑镇浒泉村时,
发生了交通事故。
市交警支队安源大队高坑中队中队长 敖小璞
驾驶员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我们交警部门会对他处以人民币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扣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遵守交通法规,
既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希望各位驾驶员都能做到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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