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法院持续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彻始终,近日,调解法官主动上门为当事人调解了一起劳务纠纷,经耐心劝说,被告当场履行完毕,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又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被告张某于今年2月雇佣原告王某安装排污管道,双方经核算确定安装费为6200元,完工后张某拖欠费用一直未支付,王某追索无果,来到法院主动要求诉前调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调解员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却是王某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又有结算单为证,于是主动上门找到张某,耐心细致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经多次上门劝解、电话沟通,做通了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收案后第三天张某支付了所欠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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