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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黎霞) 因怀疑丈夫拿钱给儿子上网,女子拿水果刀刺丈夫致重伤。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被告人邱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邱某因怀疑丈夫周某甲拿钱给儿子上网一事在自家二楼房间内与周某甲发生争吵,并要求周某甲将身上的钱交给她,见周某甲称没有钱,邱某便到一楼卧室衣柜中拿出白色水果刀回到周某甲房间内继续争吵。在争吵过程中,邱某掏出水果刀挥刀将周某甲左手臂上的衣服划破,并持刀往前刺,周某甲见状便往后退,在退到房间墙角窗台位置时顺手拿到放在窗户旁的一根扁担,邱某见状持水果刀刺向周某甲的左大腿,周某甲被刺一刀后便持扁担打邱某,邱某又持刀朝周某甲腹部连刺两刀,邱某见状停止了伤害并将水果刀藏在一楼卧室的衣柜底下。经鉴定,周某甲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的各种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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