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萍乡一女子要求小叔子返还亡夫赔偿款15万元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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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女子要求小叔子返还亡夫赔偿款15万元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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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6 12: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官,谢谢你!”当事人彭某激动地说道:“原以为案子调解不成了,没想到第二天钱就到账了!”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妥善处理了一起占有物返还纠纷,15天就为原告彭某将其亡夫的死亡赔偿款追回。

2018年5月,彭某的丈夫钟某甲在村里的卫生所就医意外死亡,经当地村委会及政府组织调解,由卫生所医生向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共计25万元。经死者家属及家族人员协调,将其中赔偿款15万元暂由被告钟某乙(死者钟某甲弟弟)保管,存入其银行账户,由彭某设置密码。后彭某向钟某乙询问该款,钟某乙以彭某已经改嫁等利益拒不配合。彭某与钟某甲生育的两个女儿钟小甲及钟小乙在父亲去世后,随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将近四个年头;目前两个女儿由彭某接至身边生活,彭某已再婚。

彭某要求钟某乙返还15万元,钟某乙称钱已转至钟某甲母亲账户用于日常家庭开支,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彭某遂以自己及两位女儿的名义诉至法院,请求钟某乙返还丈夫的死亡赔偿款。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乙保管的15万元系彭某、钟小甲、钟小乙应获得的款项,钟某乙对该款项没有进行处分的权利。遂判决钟某乙返还彭某、钟小甲、钟小乙15万元及相应利息。

钟某乙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请。钟母在二审庭审旁听时,对于彭某将两个孙女接走并将二人户口迁走的事情情绪激动。开庭次日,经过该院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彭某抚养两个女儿(抚养费自担),钟某乙将其保管的15万元支付给彭某。距二审立案仅半个月,彭某收到钟某乙转来的15万赔偿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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