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公安破获多起盗窃案挽回群众损失,
快为民警们点赞吧!
8月23日晚,芦溪县一商店被盗了7包槟榔。然而当地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时,有围观群众却说道,这么小的案子你们派出所会去破案吗?
然而,办案民警给出的答案是不到10个小时,盗窃嫌疑人彭某、王某便已落网,彭某、王某被抓时,一脸茫然,
“我只拿7包槟榔,这么快就被抓?”
当将追缴的损失交到店老板手中时,店老板说:“这么小的案件,花这么大的精力,如此神速的帮我挽回了损失,你们真是人民的好警察啊!”。此时,吃瓜群众纷纷点赞!
群众利益无小事,但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都是大事,我们就要全力去办,用心去办!无独有偶,芦溪派出所接连两日为群众找回3部手机
8月24日,群众向芦溪派出所送来一面写有“人民卫士,破案神速”的锦旗,感谢民警帮助其找回被盗的手机。
▲犯罪嫌疑人
8月25日,成功破获1起店内手机被盗窃案,成功为失主找回2部手机。
谁动了老百姓的安稳日子,
谁就触及了芦溪公安的底线。
大案小案,我们都在努力破案!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案件虽小,也事关百姓民生”。长期以来,芦溪县公安局坚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杆,为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做到既集中精力破大案,也坚持不懈查小案,以“破小案”促进“大和谐”。
来源:芦溪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