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莲花这76辆重点车辆逾期未报废,请车主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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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这76辆重点车辆逾期未报废,请车主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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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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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8 10: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车子已达报废标准
是无法上路行驶的

近日
莲花交警
将辖区逾期未报废的
面包车
重型货车
重型挂车
进行大曝光
请“上榜”车辆所有人
尽快办理机动车注销报废业务



交警提醒
police remind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报废的车辆,车主请自行前往报废公司办理报废。

1、萍乡兴业报废公司(市区),联系人:陈总:17707998933;

2、萍乡中再生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芦溪),联系人:陈总:13307990095;

3、安福县宏兴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安福),联系人:管总:13970625633。

莲花车管所地址:莲花县二环路公安局院内;联系电话:722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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