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多元化解决中心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0年12月某日中午,王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芦南线坪里村中国石化路段倒车驶入道路里,未注意安全,与张某所驾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此次事故由芦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张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因双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双方至法院咨询,经征得双方同意,本案委派多元化解决中心,调解员调解,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此次事故发生的交通事故,达成协议同意被告王某一次性赔偿张某人身损失共计五万余元,当事人张某对此次事故,赔偿不再提异议,此次纠纷成功化解。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