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张某的自建房进行开荒保洁工作,却在工作时不幸摔伤。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该起纠纷。 被告张某自建房的装修工程委托给萍乡市某装修公司实施,并签订了相关合同。而保洁施工工作被萍乡市某装修公司分包给了被告芦溪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8月10日,原告李某受被告芦溪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雇请,在被告张某的自建房从事开荒保洁工作。被告芦溪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仅提供保洁用品,如扫把、拖把、抹布等,但是原告李某自己临时搭建简易架子方便抹擦瓷砖板墙面却不幸从架子上坠落并造成左腿严重受伤。治疗结束后,经鉴定,李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后续治疗费两万元。李某多次找到张某和芦溪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 庭前,法官征询当事人同意后组织调解工作。法官将事先准备的类案打印发给双方当事人进行阅读、比对,使他们对形成的法律关系、责任承担、裁判方向有了清晰的认识和预判。然后法官从法理、事理、情理的角度,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解释。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拉锯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芦溪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李某65000元,被告李某基于人道主义资源补偿原告李某5000元。双方当事人对这个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均表示不仅感受到司法工作的公平正义,还感受到了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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