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排上法庭一日成功调解四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经查,被告刘某是湘东区排上镇某制种个体老板,于2012年11月份召集村民数人包括原告陈某、张某、高某、林某等前往海南制种半年。完工后,被告刘某应支付四位原告工资总计1.7万元,被告多次承诺还款,但一直拖欠至今,原告遂诉诸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为了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早日拿到劳务款项,多次与被告刘某进行电话沟通,做刘某的思想工作,适时对其释法明理。通过一系列耐心劝解,承办法官最终做通被告刘某的工作,刘某因在海南制种无法及时赶回萍乡,特意委托其妹妹来庭调解。 9月7日上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各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历时多年,四位农民工终于顺利拿到应得的工资。调解结束后,原告开心地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郭法官,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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