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爱情冲昏头脑,一不小心落入骗局,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近日,上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游某某诈骗案,经法院审理后作出了有罪判决。 简要案情 被告人游某某通过抖音认识被害人小丽(化名),在与小丽聊天过程中得知小丽手头上有相当数量的积蓄,为了骗取小丽的钱财,谎称自己是某花炮企业股东,骗取小丽的信任并与之建立“恋爱”关系,随后又通过多个微信号制作向他人借款成功的聊天记录发送给小丽,虚构收购他人股份融资及收回低价卖出的车辆,尚差部分资金等事实,骗取小丽的信任和同情,使小丽陷入错误认识主动交出财物30余万元,被告人游某某在用诈骗资金购买新车等进行挥霍后,又谎称还差一笔资金购买新车而再次骗取小丽15000元。
以案释法
被告人游某某虚构身份,夸大自身的经济实力,骗取小丽的信任,与小丽建立虚假“恋爱”关系,后又以婚恋关系为掩护,实施一系列犯罪行为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且所骗取的钱财全部在短时间内用于不符合其承受能力的购高价车及多次无节制的生活消费,其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主观故意暴露无遗,被告人游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
网恋交友需谨慎,这种即骗感情又骗钱的婚恋诈骗时有发生,骗子的招数也层出不穷,但凡是涉及“钱”的问题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警惕,千万不要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落入“甜蜜”陷阱,擦亮慧眼才能守住“钱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