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彭某与肖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将2万元标的款全部执行到位。 2018年,彭某向肖某购买店铺,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但肖某多年来一直没有给彭某办理产权证,彭某遂要求肖某退还定金,而肖某一直借故拖延,彭某无奈之下选择到法院起诉肖某。在法院民事审理期间,肖某预先返还3万元定金,剩余2万元后续支付,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案件以调解结案。但是,肖某仍旧未按约返还剩余的2万元,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过执行法官与肖某多次沟通,肖某承诺在2021年9月27日前返还剩余的2万元,执行法官打算给肖某一次机会。直至2021年9月27日上午,肖某依旧没有返还,执行法官电话催促肖某尽早返还,并向肖某说明如果没有及时履行,将会采取失信、限高措施。当日,肖某来到法院,当着执行法官的面,将2万元一次性付给了彭某。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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