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吴浪、全媒体记者陈建新报道:10月17日,记者从萍乡市上栗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罪案,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黎某欲组装一把枪支用来打野兔,遂通过“APP”软件陆续购买了射钉器、连接杆、枪筒、枪托、瞄准器、钢珠以及射钉器等零部件,经组装成了一支身长1060mm的枪支。组装成功后黎某在自己家空地进行了试射,枪支可以正常击发。后黎某将枪支存放在家中一楼的杂物间,直到被公安机关查获。 去年12月14日,黎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经鉴定,经被告人组装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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