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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失信人员不能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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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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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 08: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叮!“温馨提示,您已是失信人员,暂不能进行贷款。”这是被执行人李某去某银行贷款时,银行向被执行人李某回复的短信。

据悉,被执行人李某向张某借款3万元,久拖不还,被张某诉至法院。该案经安源区法院判决后,李某一直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安源区法院对李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将李某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

2021年9月的一天,急需办理贷款的李某,来到安源区法院执行局,找到案件执行法官想要协调处理该案。执行法官立即约谈了该案的申请执行人。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被执行人李某当即向申请执行人还款3万元,申请执行人张某自愿放弃了本案对被执行人李某的剩余执行请求。法院向被执行人李某出具结案证明后,李某如期到银行办理了贷款。

来源:安源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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