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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原、被告签订了《铝合金模板租赁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租赁模板体系产品,租赁合同约定暂定金额为3千余万元,双方对支付方式、时间及违约付款的计息方式也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向被告提供了铝模板体系产品。原、被告双方于2020年5月20日对租赁款总价进行了结算,最终结算总额为298万元,至今被告尚欠原告租赁款63万元未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能付清,原告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就租赁费及还款细节问题进行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分两期向原告支付租赁费63万元,若被告逾期支付款项,则还应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此,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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