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uoxu 于 2021-12-6 08:48 编辑
注:以下图文来源网络 ,网友:远见 发表于:2021-12-01 原标题:萍乡市翼天中梁城置业有限公司违规交屋 1、【二期首府壹号房屋质量、构配件问题】 主卧室: 天花板局部塌陷(长3.5米 宽0.5米 高2厘米)。 窗框变形倾斜,左右高低落差较大(正负2厘米),安装铁皮、铁钉外露,未用砂浆塞缝。 主卧卫生间窗框严重变形,窗扇合不上,合不平整(缝隙2厘米),窗框外侧未做防水打胶。 客厅: 玻璃门未安装完整,少一扇门,玻璃门主墙平整度(正负2厘米) 厨房: 窗框倾斜变形,垂直倾斜(正负1.5厘米),阴角水泥成堆。 公共卫生间:窗扇打不开,窗框上檐未塞缝未做防水,透光、透气、进水。 (所有飘窗均未安装窗户防护栏) 



2、【房屋交付问题】 房屋买受人2019年7月5日签定《萍乡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苦等俩年有余年,出卖人(萍乡翼天中梁置业有限公司)延期至2021年9月29日交房,收到交房通知函后,买受人10月1日现场验房发现房屋质量,构配件等其它质量问题甚多,包括(一楼入户门庭未封顶、1楼露台大面积积水、房屋墙面大面积,多处空鼓),均未达到《房屋建筑住宅验收标准》。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经验收或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根据出卖人(萍乡市翼天中梁城置业有限公司)与买受人签定的合同,第十六条约定:应60日内更换,维修,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开发商已构成实际上的逾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付违约的责任。买受人与贵公司合同约定的限期60日的整改未完成,本人保留合同约定的退房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