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在峡谷漂流时一根木棍戳穿漂流船造成其9级伤残,吴某将旅游公司及保险公司诉至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4万余元。
2020年7月14日下午,吴某购票参加某旅游公司开发的萍乡武功山漂流,在漂流过程中因溪流中一根木棍戳穿漂流船致其受伤。旅游公司当即将吴某送往医院治疗,并支付医疗费10.5万元。吴某出院后经鉴定,构成9级伤残。由于索赔无果,吴某将该旅游公司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旅游公司、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44万余元。 旅游公司和保险公司均表示愿意赔偿,但吴某索赔金额过高,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庭外调解。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确认吴某各项损失为36.65万元,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支付20.97万元,余款15.68万由旅游公司负担,扣除其已支付的10.5万元,最终还应承担5.18万元。
来源 |芦溪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