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巧用财产保全和远程视频调解双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8月,张某以借新还旧为资金用途,以其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由担保人李某、王某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某银行借款,同时签订了个人分期还款借款合同,截至2021年12月,剩余贷款余额65000元,应收未收利息1600元,该笔贷款已拖欠贷款本息,经多次催收,借款人张某均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归还贷款本利义务,银行便将张某起诉至法院。 2021年12月,银行向芦溪县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芦溪县法院接到银行的申请后,立即审查并及时做出裁定,同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张某在得知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马上与申请人联系。因张某人在外地工作,芦溪县法院通过远程视频调解系统,最终银行工作人员、该笔贷款担保人、张某(在外地用手机连接法院远程视频调解系统)均到庭,参加调解。经过法官释法明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顺利解决。 财产保全是实现债权的一项重要手段,巧用财产保全,正确发挥财产保全作用,不仅能让当事人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同时能促进纠纷快速高效化解,推进合法权益的有效实现。同时,远程视频调解系统不仅替当事人减轻了诉讼成本,也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更助力了法院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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