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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买卖游戏币获利6万元!萍乡一男子成了开设赌场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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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1 09: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受邀管理工作室,却没想其行为竟然成为了开设赌场的共犯。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件,被告人邓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被告人邓某受他人邀集,为赌博网站担任银商,2019年9月至同年11月期间,邓某受指示管理位于湖南省衡阳市的工作室,后回到萍乡继续为他人工作。担任银商期间,邓某每月获固定工资2000元人民币,此外邓某还从非法获利中提成20%-25%,非法获利共计6万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为赌博网站担任银商买卖游戏币,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邓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邓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邓某在案发后积极退赃,酌定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邓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被告人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调查评估意见书的意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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