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手机,未设置登陆密码,用他人支付宝的付款码进行购物消费,短短半天内,共盗刷15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阳某因涉嫌盗刷支付宝被莲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佘女士到琴亭派出所报案称,其手机在妇幼保健院丢失,请求民警帮忙查找。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妇幼保健院调取视频监控,但未发现有拾取手机的人。 
次日中午,在家的佘女士登陆支付宝账号时发现被人盗刷了1500余元,便急忙来到派出所报警。民警核实情况后,发现此次消费是在县城的一家超市。民警加大排查,迅速锁定了嫌疑人阳某,但嫌疑人已驾车到了芦溪县。于是,琴亭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阳某老家进行排查,在蹲守数小时后,终于在某废品收购站将其抓获归案,阳某对盗刷他人支付宝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讯问,阳某与其女友在妇幼保健院拾取到佘女士的手机后,心生贪念将其占为己有。晚上回到住处,阳某发现佘女士的手机并未设置密码,而支付宝条形码由于之前佘女士支付过,也可以由任何人直接进行支付。第二天一早,阳某就赶紧跑去超市疯狂消费购物。在初尝甜头后,他隐约担心自己的所作所为会败露,便启程前往芦溪老家。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阳某还是在琴亭派出所民辅警的不懈努力之下被抓获归案,佘女士的损失也得到了挽回。 
对于民警的辛勤付出,佘女士深受感动,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她来到琴亭派出所亲自为民警送上了锦旗。 来源:平安莲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