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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应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施某某向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施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来源:赣州南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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