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通过预处罚通知书方式顺利执结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 何某向某银行申领一张贷记卡用于个人消费,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利息及透支额度等。然而何某未按约定按时还款,银行多次催收,何某仅偿还100元。无奈,银行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何某限期归还本金及利息。但何某仍不履行法定义务,银行便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经网络查控发现何某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且何某在当地经营着一家参茸行。执行法官认为何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为达到让何某主动履行同时进行普法教育目的,执行法官遂制作预处罚通知书并送达何某。何某见状,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了,便主动联系银行和执行法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欠款。本案顺利执行到位!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