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孩子抚养权变更起纠纷 法官暖心调解促和谐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6097|回复: 0

孩子抚养权变更起纠纷 法官暖心调解促和谐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22-2-25 09: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
原告朱女士称,朱女士与王先生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16年生育儿子王小某。后双方因感情破裂于2020年8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王小某由父亲王先生抚养。现如今,原告朱女士得知王先生身体状况不好,已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无法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朱女士认为婚生子王小某由自己抚养更为合适,且愿意自费抚养。但王先生不同意,无奈之下,朱女士一纸诉状来到法院,要求变更婚生子王小某的抚养权。
承办法官在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应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向作为孩子父母的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希望双方能够站在孩子的角度,为了孩子的未来考虑问题,妥善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王先生表示愿意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朱女士。最终原告朱女士与被告王先生就婚生子王小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婚生子王小某由原告朱女士自费抚养,王先生享有探望权。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