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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在被告某贸易公司处订购一辆新能源车,在使用一年多后,多次发生转向系统失效等质量问题,陆续多次维修后,又不能启动。经与生产商反复沟通,厂商要求将车拖至其指定特约服务站维修,经检测,先后分别发现该车驱动电机控制器及动力电池系统和驱动电机出了问题,需自费修理费4500元。原告与生产商和售后多次沟通未果,维修商因买不到配件,至今都未能修好,原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并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提出多种解决方案。经过多次协商及在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考虑到被告作为销售方更方便和生产商、售后沟通及原告的车已经开了三年多,原告在支付给被告1.7万元的情况下,被告交付一辆新的高配置的新能源车给原告,原告的旧车及所产生的修理费全由被告处理。至此,该案得以圆满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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