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县疫情防控联合监督检查组督导检查发现,某药房及某餐饮店在营业过程中未按要求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4月19日,该药房及餐饮店在县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主动暂停营业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芦溪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县食品、药品经营者:要认清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四类药品”销售详细登记和动态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好日常疫情防控措施。芦溪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疫情期间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进店消费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好口罩佩戴、测温、亮码、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发现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来源: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芦溪县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