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9时,湘东区林业局接湘东镇新湄村来电,该村收留了一只当地群众在路边捡到受伤的麂子,请林业部门派员前往救助。接报后,湘东区林业局立即安排野保站和湘东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前往救助,工作人员对麂子细致检查,麂子为轻微皮外伤,经兽医进行现场处置,在村委会留观7小时符合野外放归条件后,湘东区林业局和新湄村委会工作人员于当日下午4时将其放归了大自然。
麂别名麂子,学名Mantiacus,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主要分布在典型热带、亚热带森林或林缘灌丛,此次在湘东区非山区乡镇出现,从侧面证明了近年来湘东区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栖息地保护修复,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 湘东区林业局在此温馨提醒: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市民不能擅自收留;广大市民今后如遇类似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林业部门报告或向公安机关报警,不得擅自处置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