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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邓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2021年3月份至8月份期间,被告人邓某因网络赌博把积蓄输光后为“扳本”,便多次虚构承包了萍乡市湘东、麻山、319国道等地沥青工程的事实,以共同投资及借款的名义骗取被害人彭某、王某、董某等四人的钱财,共计人民币1百余万元,用于网络赌博、日常消费等,并全部挥霍。8月30日,邓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对被告人邓某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被告人邓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其多次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其为赌博而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其父亲代为退赔部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三名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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