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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陆某诉称,2019年被告朱某因做生意需资金周转陆续向原告借款,双方于2020年6月核对,被告尚欠原告41万元未偿还,被告向原告出具了相应欠条。但被告仅偿还10万元,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置之不理。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朱某偿还剩余借款31万元,朱某的妻子李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告朱某、李某了解情况。二被告表示,与原告系亲戚关系,双方并未发生借款。朱某经营一家公司,原告对其进行投资,现在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原告的投资已经亏损。承办法官再向原告了解情况,原告否认二被告的说法,并提交了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系借贷关系。考虑到原、被告系亲戚关系,对簿公堂难免有伤情分,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撤回对朱某的起诉,朱某在两年半以内还清借款。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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