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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郑某与严某原系情侣关系。严某在恋爱期间多次要求郑某向其借款。郑某将个人积蓄以及家人的钱还有通过各种网贷渠道、支付宝、信用卡、现金等方式共计向严某借款72万余元。借款到期后严某一直未还,故郑某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此案后了解到,严某与郑某现在已经不是恋爱关系,但是两人系同事关系。郑某起诉也是因为贷款需要向银行还款。严某对借款无异议,但是现在的经济能力,只有工资收入。经过法官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释法说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2022年6月起至2023年1月止每月15日前向原告还款4仟元,2023年2月28日前向原告还款6.8万元,余款自2023年4月起每月还款1万余元至借款偿清之日止。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来源: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