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签订装饰施工合同。原告于2020年9月初开工,2020年9月底完工,原告工程完工后经被告验收,现早已投入使用,经结算总工程造价为140万(含增加工程10万元),截止起诉之日止,被告已陆续支付工程款40万元,尚欠工程款100万元。经多次催讨未果,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上栗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细致了解案情,认为案件事实简单、法律关系明晰,通过做调解工作可能会更有利于促成当事人和解。后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欠原告的装修款100万元,于2022年5月13日前支付500000元,后期每月的13号支付100000元直至款项全部还清止。原告自愿放弃违约金;原告负责在2022年4月20日前将被告车间屏蔽门装好,同年4月30日前将车间和财务室空调维修好,同年5月13日前将消防指示灯的线路接好,同年6月13日前将FFU按照合同约定完善好。至此,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终于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