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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11月某日,叶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安源区五陂镇长潭村某路段时,因该路段未设有中心隔离设施和道路中心线,遂叶某与相对方向而来由吴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受伤及自行车和蔬菜菜篮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叶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吴某无责任。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吴某遂诉至法院。
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特委派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收案后联系双方沟通,并组织双方至法院进行调解。经调解,叶某同意赔偿吴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合计2万余元,吴某表示对此次事故不再要求赔偿,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遂此案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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