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王某因装修所需前往萍乡市某瓷砖店购买瓷砖,总计货款1.9万元,王某陆续支付部分货款后,便未再支付。经核算,王某所欠货款5.5仟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瓷砖店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应支付货款5.5仟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萍乡市某瓷砖店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该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翻阅案件相关情况后,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在芦溪县有房屋登记信息,遂前往该地找寻王某,但家中并无人。法官通过向物业了解,取得了王某家人联系方式,随后联系其家人,希望其告知王某需尽快履行该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王某家人表示愿意帮王某履行该款,随后与申请人萍乡市某瓷砖店确定后,将该款5.5仟元汇至法院账户上,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申请人到院办理领取手续,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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