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收到一份诉状,原告小玉是一位刚满12周岁的校园初中生,被告小壮是其同班同学。2021年11月某日下课期间,俩人因小事发生口角,小壮一时冲动将小玉殴打致伤。小玉生性胆小,事发之后未将被打之事告诉老师和家长,负伤几日后因疼痛难忍卧床不起才被其家长发现异常将其送往医院检查治疗,检查结果诊断为骨折。事后,学校多次组织双方家长进行协商,因双方分歧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原告父母一纸诉状将小壮及其家长告上法庭。
上栗县法院收到诉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且初中在读,如不妥善化解纠纷,将对他们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随即决定委派廖湘志志愿调解中心对该案组织诉前调解,争取将案件化解在庭外。廖湘志调解团队收到案件后,为妥善处理该起校园侵权纠纷,多次反复与双方家长及学校沟通,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法律法规的讲解,让小壮家长认识到校园暴力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告诫他们和学校要承担起保护、教育、引导孩子的职责,教育孩子与同学之间应友好相处,发生争执要理性处理,要知法,懂法,守法,切勿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同时劝导小玉的父母对小玉要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孩子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经过耐心调解,小壮家长取得小玉家长的谅解,双方就经济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小壮家长当场将小玉的损失费赔偿到位。同时,学校也主动承担了部分损失费。功夫不负有心人,至此一起校园侵权案件得以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