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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某化工设备公司系从事化工、环保设备的制造、安装等业务;被告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从事环保设备的研发、销售等经营活动。2020年至2022年2月期间,被告一直向原告采购化工专用设备及配件。原、被告双方于2022年2月进行结算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约95万元。之后被告又先后向原告支付了货款约30万元。截至起诉之日,被告尚拖欠原告货款约65万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具体情况,被告对拖欠货款事实及金额均无异议,考虑到案件争议不大及原、被告双方实际情况,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解释利害关系并结合情理、事理对当事人加以劝解和引导。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向原告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原告主动向法院撤回起诉。至此,该解纷得以圆满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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