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信用卡纠纷。
2010年6月,佘某(化名)向某银行申请了一张贷记卡,于2010年开始建账,该卡授信额度为25000元,该卡于2016年10月开始消费,于2019年8月开始逾期还款,最后一次还款时间是2021年8月。经工作人员多次催讨无果,银行遂于2022年7月将佘某诉至法院。
上栗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当事人沟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双方一开始情绪较为激动,并未达成一致协议,而后择期开庭。开庭前,法官再次就案件情况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最终在法官的耐心沟通之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某银行同意给予佘某三个月的还款期限,即佘某应在2022年11月26日前将本金及利息全部还清。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