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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胡某与被告何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9月,被告何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胡某借了3万元。2021年12月,被告再次向原告借款5万元。两笔款项均按何某要求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何某仅向原告归还借款1.5万元。2022年3月,何某向原告出具还款协议,承诺在2022年3月底之前归还剩余借款6.5万元。承诺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剩余借款,但被告仍分文不还,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当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详细情况,并做足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在法官的耐心细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何某于2023年1月起每月20日至少还款1万元,并在2023年3月底前还清所有借款,若任一期没有按约定还款,原告胡某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欠款。至此,该案圆满调解。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_执行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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