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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范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上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将辖区部分道路设为严管道路,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对社会进行公告。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自9月15日起,大队将正式启用严管道路相关整治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告知如下:一、严管路段二、禁止停车和告知提示标志标牌
三、严管措施所有机动车在严管路段,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违法停车或者临时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辖区内所有交叉路口以及距离交叉路口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公交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违反此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辖区内其他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含限时禁止停车标志)的道路,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机动车违法停放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经提醒后拒不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四、严管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上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2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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