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主持下,一起借贷纠纷案件经过二次调解得到了妥善化解。 陈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于2019年3月向李某借款人民币14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利息等内容,后陈某如约陆续归还借款,但尚有部分欠款暂未还清,经李某多次催讨,陈某一再推脱,李某无奈遂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案情,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因其中有8万元是利息,张某认为李某是放高利贷,情绪十分激动,双方当事人吵得不可开交,导致调解一再中断。后续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组织二次调解,采取“背对背”,“一对一”的方式进行疏导劝解,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法官向李某解释超过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将不会得到支持,同时告知陈某借贷关系属实,应当归还相应的借款本金。经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李某愿意免去利息,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陈某答应分期偿还剩余借款,双方当事人就借款纠纷自愿达成和解,李某当场撤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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