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莲花县法院联合学校一起化解了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维护了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一起长达近一年的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原、被告均系莲花县城厢小学学生。2021年9月27日上午,在上完第二节课的课间休息时段,原告在操场上慢跑时,被正面快跑过来的被告撞倒在地并挫伤原告右侧脸部右眼,经医院诊断为:1、头面部软组织挫伤;2、右侧上颌窦顶壁骨折;3、右眼眼眶骨折。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发现莲花县城厢小学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且学生在学校都购买了人身伤害保险,如果学校能参与一起解决的话,那能很大程度地缩短案件审理期限,也能更快地让受伤害的原告得到及时的赔偿。
来源 |莲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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