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莲花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工程款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当日办理了支付手续,使得一起长达三年多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原告肖某拿到了的工程款,高兴地离开了法院。 2018年11月,原告肖某与被告公司签署施工合同,原告肖某按双方约定于2018年12月底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施工任务。但工程完工后,该公司只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经肖某多次催收未果。原告肖某无奈向法院起诉求助。 莲花县法院受理该案后,被告公司在收到法院相关诉讼材料先后提出管辖异议、印章鉴定申请以及要求追加第三人,之后经过两次庭审,该案一波三折,反反复复。为加快办案进度,尽快帮助当事人要回工程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通过深入了解案情,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同时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当日,被告公司一次性向原告肖某账户上汇入15万元剩余工程款,双方握手言和,一起长达三年多的纠纷彻底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