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7年,王某向刘某借款7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了还款时间及利息。但是还款时间已过,王某迟迟不见动静,刘某多次讨要无果,遂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判决王某限期归还欠款及利息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无动于衷,拒不履行,刘某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王某也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执行法官看到这种情况,依法采取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因限高无法坐高铁及飞机,外出极为不便,王某遂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王某将执行款转入了执行账户中,归还给刘某,此案圆满执结。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