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2015年,余某的朋友找他借40万元,并承诺说可以每月给二万多的利息,于是余某打起了如意算盘,自己向别人借40万元,每月利息不到一万元,这样既能帮朋友解燃眉之急,每个月还可以从中挣到一万多元!
万万没想到的是,余某的朋友拿到40万元后“跑路”了,不但高回报的利息成了泡影,余某自己借来的40万元也打了水漂。
去年三月,余某因还不了40万元的借款,被诉上了法院。 ▲余某因找不到朋友的下落,自己也没有固定的职业,还不了钱,近半年来因担心被执行法官找到他,四处躲藏,连过年都不敢回家。
▲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陈捷
直击现场
在掌握余某回家的消息后,3月22日早上七点多,安源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对余某进行强制拘传。
由于余某仍拿不出钱还款,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为期15天的司法拘留。
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陈捷: 只要借条上签了你的名字,就由你来承担还款责任,这个义务是不能转嫁的,不管是自己用还是转借给其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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