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欠朋友3.7万元一直不还,当法院准备对其拘留时,李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紧筹钱还款。 李某经营一个沙场,因生意周转向刘某借款3.7万元并约定还款日期。约定期限到后,经刘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告至芦溪县法院。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要求李某还钱,但李某故意躲避债务,去向不明。后来执行法官得知李某回家的消息,迅速前往李某家,将李某带至法院,但李某仍拒绝还款。鉴于此,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法官把拘留决定书给李某,李某慌了,赶紧打电话向亲友借钱。李某向亲戚借了钱后将3.7万元还给刘某,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来源:萍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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