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日,安源区法院对一起恶势力团伙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姚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曾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1月份左右,被告人曾某、姚某某等人效仿“黑暗组”和“光明组”在快手APP里组建“咋个组”。该团伙名称由曾某命名,现有成员包括曾某、姚某某、刘某、李某某、邹某某、杨某等人,成员多为未成年人,成员名称前都会加“咋个”作前缀。该团伙成员日常联系紧密,并在安源区实施给工地撑场面、向他人讨债等非法活动。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期间,曾某、姚某某与邹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形成恶势力。该恶势力团伙成员先后在萍乡市安源区KTV、酒吧、网吧实施故意伤害、随意殴打他人行为,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 因被告人曾某、姚某某均系未成年人,认罪态度好,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故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安源法院 |